愛買提貨券

A.MART GIFT VOUCHER

 
愛買提貨券樣張

愛買提貨券樣張,實際票面內容以發行版本為準。

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信託提貨券使用簡則

一、

本券無使用期限,副券須連同主券一併使用,副券用完後,主券由本公司收回。持本券可依面額分次向本公司(愛買)各分公司兌換等值商品及餘額找零,各分公司不得為任何異議或差別待遇,亦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但不得直接兌換現金,本券經塗改無效,偽造本券,依法追究。

二、

本券於發售時已開立統一發票,兌換商品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三、

本券屬無記名式,如有遺失、被竊或滅失,恕無法掛失及補發。如因毀損或變形,其重要內容(面額及條碼)需可辨識,得請求交付商品或補發,補發手續費為新台幣伍拾元整。

四、

如欲辦理退券,請於出售次日起7天內,持原購買發票及信託提貨券正本至原銷售單位辦理整批退券,恕不接受部分退券。本公司將依面額扣除購買折扣並收取3%手續費後辦理退款(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退還提貨券者除外)。

五、

部分專櫃或活動無法使用商品券,持券人於購買前或收受前,已了解並同意前述事項。為配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任何法律規定不得以優惠方式販售之商品,均不得以本信託提貨券換購之。

六、

本券使用服務專線:(02)7741-8000或全台各分公司服務台。

信託資訊

信託存續期間屆滿後由信託銀行將信託專戶餘額由發行公司領回。
禮券持有人仍得依法向原發行公司請求支付。

信託機構 陽信銀行
信託期間  
信託交易碼  

提貨券使用服務專線

(02)7741-8000 或全台各分公司服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