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發票再抽獎

於全臺愛買單筆購買5張以上,於2024/02/19前上網登錄發票抽iPad、愛買提貨券$5000、HAPPY GO點數10,000點、大同電鍋等好禮!

發票登錄時間: 2023/12/27~2024/02/19

中獎名單公告: 2024/02/29(四)

活動獎項:
1. iPad AIR 256G WiFi *1名
2. HAPPY GO點數1萬點*1名
3. 愛買提貨券$5000 *5名
4. 大同電鍋(顏色隨機) *3名
5. 可折疊購物車*15名

「登錄發票再抽獎」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需自行至活動網站登錄發票,發票登錄時間:2023/12/27~2024/2/19,若未自行登錄或逾期視同放棄。
2. 本活動限登錄單筆購買5張(含)以上刮刮卡之發票,若經系統比對所登入之發票未符合活動條件將自動取消該發票之抽獎資格。
3. 活動中獎發票若為雲端發票載具等非紙本電子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查詢,並擷取中獎的雲端發票詳細畫面列印。若遺失或無法提供發票,即視為放棄得獎權利。
4. 除手機條碼以外之雲端發票載具(如:悠遊卡、信用卡、icash、商店的會員),請至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點擊前往) 申請手機條碼完成歸戶。未申請手機載具歸戶之雲端發票,視同紙本發票,請依序鍵入發票資訊,始獲得抽獎資格。
5. 依稅法規定,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備齊身分證影本及扣繳10%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中獎人如非中華民國國民無論中獎市值多寡,皆須備齊護照及扣繳20%稅金,愛買得依法代收中獎稅,中獎人須自行負擔中獎稅及後續衍生的費用,若中獎人不願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
6. 獎項 HAPPY GO點數一萬點2024/05/31到期之限時點數,到期未使用點數將自動失效,恕無法延長效期或歸還。點數將於中獎者將中獎人資料卡填妥寄回後兩周內匯入HAPPY GO會員帳戶。中獎人並同意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得將資料交由鼎鼎聯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HAPPY GO)辦理獎項點數入點作業。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活動小組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辦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活動小組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9.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活動小組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 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10.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活動參與者於身份獲確認後,得向愛買客服部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加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11.參與者填寫本活動參與所需個人資料後,以任何方式遞送至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均視為已同意提供予遠百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此外,參與者可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參加者不填寫相關欄位時,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得認定未填寫相關欄位之參與者不具有參加本活動的資格。